发布时间:2024-06-01 15:37:27 阅读(36) 作者: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 分类:《论语·微子篇》
【原文】
逸(1)民:伯夷、叔齐、虞仲(2)、夷逸、朱张、柳下惠、少连。子曰:“不降其志,不辱其身,伯夷、叔齐与?”谓柳下惠、少连,“降志辱身矣,言中伦,行中虑,其斯而已矣。”谓虞仲、夷逸,“隐居放(3)言,身中清,废中权。”“我则异于是,无可无不可。”
【注释】
(1)逸:同“佚”,散失、遗弃。
(2)虞仲、夷逸、朱张、少连:此四人身世无从考,从文中意思看,当是没落贵族。
(3)放:放置,不再谈论世事。
【释义】
被遗落的人有:伯夷、叔齐、虞仲、夷逸、朱张、柳下惠、少连。孔子说:“不降低自己的意志,不屈辱自己的身分,这是伯夷叔齐吧。”说柳下惠、少连是“被迫降低自己的意志,屈辱自己的身分,但说话合乎伦理,行为合乎人心。”说虞仲、夷逸“过着隐居的生活,说话很随便,能洁身自爱,离开官位合乎权宜。”“我却同这些人不同,可以这样做,也可以那样做。”
【解读】
本章孔子评论逸民,把逸民分为三类,并分别进行了评论,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“无可无不可”。本章列举隐居遁世者七人,涉及七个历史人物,伯夷、叔齐、柳下惠这三人是在史书中有记载的。虞仲、夷逸、朱张、少连这四人的生平事迹已不可考,不知道是什么人物。
第一类,以伯夷、叔齐为代表。这一类人,不降其志,不辱其身,矢志不移,保身不辱,宁死也绝不改变志向。
第二类,以柳下惠、少连为代表。这一类人,降志辱身,言中伦,行中虑,降低了自己的意志,屈辱了自己的身份,工作生活于俗世之内,但说话合乎伦理,行为合乎人心。
第三类,以虞仲、夷逸为代表。这一类人隐居避世,独善其身,对于社会既不积极改进,也不破坏,也不加评论。
孔子评论了这三类人之后说,我和他们这些人都不同,无可无不可,没有什么可以,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这话是什么意思呢?说的通俗些,伯夷叔齐其志可嘉,但不必死;柳下惠、少连其行可效,唯其志不该降;虞仲、夷逸,境界悠远,然我不可忘世而从其后。孔子是主张积极入世的,志存高远,出淤泥而不染,处世灵活,濯清涟而不妖,没有什么是非这样才可以,也没有什么是非不这样才可以,外圆内方,衡量标准只有一个,那就是“义之与比”,只要是符合正义的就行了。
作者: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
《论语》简介:《论语》是我国第一部以记言为主的语录体散文集,成书于战国前期,是春秋时期思想家、教育家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而编成的,是儒家经典之一。当时,其编纂者主要是孔子的弟子仲弓、子游、子夏、子贡等人。全书共20篇492章,其中,记录孔子与弟子及时人谈论之语444章,记录孔门弟子相互谈论之语48章。全书约一万五千多字。以语录体为主,叙事体为辅,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及儒家学派的政治主张、伦理思想、道德观念、教育原则等。《论语》自宋代以后,被列为“四书”之一,成为古代学校官定教科书和科举考试必读书。 《论语》的篇名,通常取开篇前两个字作为篇名。若开篇前两个字是“子曰”,则跳过取句中的...(更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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